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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10]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深化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巩固工程”。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虽已基本结束,但整改落实任务还没有全面完成,后续的整改落实任务难度还比较大,一些延伸到基层的工作还要进一步抓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全面兑现向人民群众作出的承诺;有利于把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进一步落实到基层;有利于进一步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我国体制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快推进厦门科学发展和海西建设的“保障工程”。厦门作为经济特区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肩负着先行先试和龙头示范的重要使命。市委十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出了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提升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海西建设的宏图大略和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决策部署,重心在基层,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是要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上当先锋,在抢抓机遇、加快转变上作表率,在狠抓落实、推动发展上树形象,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发展。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提升工程”。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课题。近年来,市委始终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基层工作创新,统筹抓好各领域各行业基层组织建设,使基层党组织较好地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但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基层党建工作仍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距离科学化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是要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进一步明确努力的方向,形成正确的导向,在激励和竞争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队伍素质,发挥主体作用,保持和发展先进性。要把开展创先争优的过程,作为解决基层党建难题,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的过程,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制度作保障,以科学方法来推进,不断提高党的基层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我们初步建立起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有效机制。当前,我们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越要加快发展,联系和服务群众就越重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走出机关、走进基层,沉下心、沉下身、沉下力,继续办好一些群众并肩期待的实事好事,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改善民生工作,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把党建工作推动发展上,体现在让老百姓共享发展成果上。

  二、准确把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和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提升统筹城乡科学发展水平,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为主题,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方向,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加快推进厦门科学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强大动力的组织保证。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以及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在推动科学发展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要自觉融入推进岛内外一体化,推动厦门科学发展的大局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促进社会和谐。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加强引导,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迎难而上,敢于负责。

  (三)服务人民群众。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宗旨意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多办为人民服务的实事。

  (四)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要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着人队伍;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三、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全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决议、决定,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负责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党员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管理措施有力,学习培训规划、流动党员“双向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成效明显;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工作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基层党组织与基层单位关系协调,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完善,基层事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持续提高。五是群众反映好。党员班干部尊重群众、爱护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性观念坚强,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力明显提高,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实践力,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着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清正廉洁。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四、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分类指导

  全市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实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全覆盖。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与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相衔接,针对当前最需要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问题,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分别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

  农村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强班子、强素质、带头致富、带领发展”的“双强双带”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全面推行“168”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模式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其他村级组织和队伍作用;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制度,全面实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全面建立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坚持做到村务公开组织机构、内容、时间、形式、程序的“五规范”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选派驻村干部、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工作者队伍,拓展完善农村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城市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以“机构联合、组织联建、资源联网、工作联动。推进城市区域化,加快城乡一体化”为主要内容的“四联两化”活动。认真落实“三有一化”要求,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通过开展党员示范楼院、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凝聚功能、管理功能和维稳功能,推动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社区。

  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争创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党组织,争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和共产党员”的“四强四优”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党组织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履职、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大力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创新,通过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品牌工作,党员攻关项目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机关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提升观念、提升能力、提升作风、提升实效“的”四个提升“和”争做‘三沉式’干部“等主题实践活动。以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实施系统带动、加强上下联运,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队伍、效能型部门,促进机关党的建设在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先行先试、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做出新的成绩;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发挥党员作用,树立为民负责、扎实工作、公正廉洁的形象,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创造一流业绩,推动机关党建继续走前头。

  高等学校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和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服务海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树立良好师风、良好学风,办好人民满意、社会满意教育”的“两树立两满意”的主题实践活动。加强高校院(系)党组织的学生党支部建设,建立健全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理顺院(系)党组织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组织设置形式,加强和改进教职工和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向学科团队、重大项目组、重点实验室等领域拓展和覆盖,推动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积极搭建党支部发挥作用的平台,通过设立党员教学科研的后勤服务示范岗、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发挥党员作用,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科研、文化、卫生、体育、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设计载体,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教育,提高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的执行力;通过创建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争当德艺双馨党员艺术家、“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围绕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工作设计载体,明确职责、健全制度;通过开展岗位奉献、技能竞赛、技术攻关、技术创新等活动,引导党员争做创业发展先锋,爱岗敬业先锋,诚信经营先锋、促进和谐、奉献爱心先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五、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工作设计主题,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要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以公开栏、宣传栏等方式向群众公布,听取群众意见,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群众监督。

  (二)领导点评,上下互动。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系互动。

  (三)群众评议,促进提高。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向群众通报,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要重视党员、群众评议情况的反馈与应用。

  (四)评选表彰,树立典型。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评选条件和拟表彰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迎接建党90周年和迎接党的十八大为时间节点,确定活动的阶段性目标。从2010年4月至2010年7月,着重围绕建党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专题来推进。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各基层单位要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2010年“七一”前夕,市委进行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一先两优”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并按照省委安排,遴选推荐我市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区委上报上级表彰。

  六、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负责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职能作用、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全市创先争优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牵头,成立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直各系统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指导的办法,加强对所辖基层党组织和相关领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市委统战部、市工商局、市工商联等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市民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等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市卫生局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市国资委要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要分别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垂直管理单位和条块共管单位的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各区委要切实担负起本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书记要亲自抓。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注重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驻村任职党员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要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宣传引导,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要求和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各领域各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要把发现、培育和宣传、推广典型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抓手,培育一批富有特色的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广泛宣传示范点的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要采取分领域分行业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要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活动,防止走过场、出偏差,确保全市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四)统筹兼顾,健全机制。要正确处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当作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同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同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同推进本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相结合,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用加快推进厦门科学发展和海西建设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级、党工委)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抓好宣传部署和组织实施。各区、各系统实施意见及时报送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