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
科普教育基地工作制度

1、科普基地开展的活动应有利于传播促进社会进步的健康思想、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丰富社会公众及在校学生的文化生活,提高道德素质,促进文化交流。要注重科普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通俗性和趣味性。

2、科普基地要积极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公众,有特色、有实效的科普活动;要积极探索基地的建设工作和开展科普活动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开拓创新,吸引或组织社会公众及在校学生自觉到基地参加科普教育活动。

3、培养社会公众及在校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崇高品格。因地制宜、面对不同的群体根据基地特有的区域文化开展科普活动。让社会公众及在校学生学习、体验核科学前沿相关知识。反对在科普基地从事伪科学和封建迷信等活动。

4、科普教育基地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有落实措施,年终有工作总结;要注意积累工作经验,积极开展交流和研讨,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把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的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启发性和参与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5、开展科普活动,应有文字、照片和录像等档案资料和接待参观团体的时间、单位、人数、活动内容等情况的详细记载。

6、注意收集参与科普活动的人员反馈及体会,借鉴以及不断改进不足。

7、科普基地开展活动的相关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等予以宣传报道,以吸引更多社会公众及在校学生来基地参与科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