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视力是什么?
低视力的传统定义是指手术、药物或一般验光配镜无法改善的视功能障碍,主要包括视力下降和视野缩小。
双眼中好眼较佳矫正视力低于0.3而等于或优于0.05者;双眼中好眼较佳矫正视力低于0.05者称为盲。
人眼正常的视力标准一般在1.0及以上,一般认为至少0.3的视力是保证人能基本自理生活的低限。
如果双眼较佳视力即使经过手术、药物治疗以及普通眼镜矫正后仍然低于0.3,那么将会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为此世界卫生组织将双眼较佳矫正视力在0.3~光感范围内或视野半径小于10,定义为低视力。
视觉发育是从出生后开始,一直延续到6-8岁,此期间因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视网膜成像不清晰,视觉无法正常发育,出现视力低下。
常见的引起视力低下的原因有:弱视、近视、远视、散光、斜视等。
儿童眼病如果发现较晚,错过了治疗和康复的较佳时机,将会影响孩子将来的生活、学习和就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而大部分儿童眼病家长一般不易发现,因此定期眼科检查是早期发现儿童眼病的有效方法。
目前儿童低视力专病门诊主要针对3-12岁儿童,以弱视、屈光不正和斜视的诊疗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