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眼科中心VIP会员部章程

时间:2012-01-05 11:12来源:厦门眼科中心编辑:admin浏览:

【文章导读】第一章 总则 1.为了顺利开展VIP会员部的工作,促进会员部的健康发展,维护会员部和会员利益,特制定本章程。 2.会员部宗旨:让您和我们一起来关爱眼睛,享受到眼健康的权利。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顺利开展VIP会员部的工作,促进会员部的健康发展,维护会员部和会员利益,特制定本章程。

2.会员部宗旨:让您和我们一起来关爱眼睛,享受到眼健康的权利。

3.会员部充分尊重会员隐私等个人权利,为会员个人资料保密。

 

第二章 入会条件

本部为个人会员制,实行免费入会、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只要您同时满足以下几点即可加入VIP会员部:

1.爱惜、保护眼睛,热爱生活,热爱工作;

2.有意愿扩大本人社交圈,有相互协作、关爱精神,并愿意与各会员进行有关眼部健康的沟通和交流;

3.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

4.认同“厦门眼科中心”的品牌文化;

5.在我中心进行近视手术、白内障手术的人群。

 

第三章 入会流程

凭缴费发票至四楼VIP会员部申请入会→填写会员申请表→经会员部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发放会员卡、会员章程。

 

第四章 会员权利

1.会员优先享受院内各眼病治疗的优惠政策。

2.免费获得眼科中心最新的眼保健小知识以及眼科中心最新动态的短信或电子杂志;

3.有机会获邀作为嘉宾,参加眼科医院举办的各种联谊活动、专题讲座、有奖征文等;

4.在我中心就诊或推荐他人就诊均可参加积分奖励兑换礼品活动(详情请随时向会员部咨询);

5.可享受后续与我中心有合作关系的商家的优惠。

 

第五章 积分说明

1.会员卡积分达到某一兑换积分标准时,会员可将累计积分依照厦门眼科中心积分兑换标准兑换回馈项目,兑换同时,厦门眼科中心将即时从持卡人的会员卡积分中扣除相应积分;

2.会员卡原始积分为零,推荐他人来我院消费近视手术、白内障手术后,将获得相应积分并自动累积至会员卡中;

3.积分不可转让给其他会员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均视为放弃积分;

4.各项回馈项目(包含各项消费券等)、兑换标准及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最新回馈活动公告或目录为准;

5.积分有效期2年内,过期自动清零。会员可随时联系会员部查询本卡的积分信息。

 

修改及终止:厦门眼科中心VIP会员部对会员卡积分办法中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利,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增删或修订本积分办法的权利,并以合适的方式通知会员。

咨询联系电话:0592-2109377, 0592-210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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