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青光眼专科门诊中,许多病人会问:”我点了青光眼眼药水之后,眼压已经降低,还要再继续点眼药吗?””我的眼压一直都在正常的范围,为什么要点眼药?”
对此,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青光眼专科黄维艺副主任表示,青光眼除了要接受正规治疗,还要避免坚持、正确用药。
青光眼药物治疗根据给药方式不同,可分为局部用药和全身用药:
1、局部用药:一般分为缩瞳药物、β-肾上腺素能阻滞剂、肾上腺素能兴奋剂等三类。
2、全身用药:包括抑制房水生成的碳酸酐酶抑制剂,常用的是口服醋氮酰胺。此类药物可通过减少房水生成而降低眼压,效果可靠,但此药有副作用。
青光眼患者应忌用或慎用如下药物:抗胆碱药如以及合成解痉药、抗震颤麻痹药、抗精神病药、镇咳药、抗组织胺药以及一些扩张血管的药物。
青光眼用药原则:
1、遵医嘱:点药的次数及时间需按医师的指示,每日需按时点药水。
2、如果同时需使用多种药水,必须等待5至10分钟之后再点第二种。
3、请注意药水有效期限,未开封的眼药水要依药瓶指示之温度存放。
4、就诊的前一日或就诊当日,请照常点药水,因为医师会依据当日的眼压来观察药水所达到的降压效果。